首页 > 修仙小说 > 赤旗下的舰娘 > 第五十二章 收获更为长远

第五十二章 收获更为长远(第2/3 页)

目录
最新修仙小说小说: 武林至尊:圣火令大秦,开局建运朝,平诸天万界穿越清朝当咸丰!视频通万界:开局盘点十大意难平重回石器时代,我成了人文始祖出逃半生,归来我是霸霸我没被费珍娥杀死大明:爷爷你朱元璋,带我要饭?大唐:超时空,长乐晋阳小公主!综武武武武武武武武穿越隋唐成为李世民的怪盗王大虾灵能江湖爆兵:我爆兵吊打列强很合理吧悬剑江湖,从培养女杀手开始!天降压寨夫君:相公老公亲爱的流水盏三国:无双武将要当军师我林平之!开局送万份辟邪剑谱!五代:铁骑纵横长生,内力每天增加

他们去东海?”

高长说道:“重伤的,恐怕一时是顾不上了。”

田武问道:“从事什么意思?”

高长说道:“把他们先留下来吧!你们多给他们各家一些钱。”

田武担心地说道:“留下来?从事,县里边会不会派人过来抓捕?”

高长摇了摇头,说道:“只要咱们还在外头,为了他们自己的脑袋,我料县中定就不敢抓捕。”

……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以后,虽然在政治制度等各方面,进行了许多的变革,但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继承了汉法。

所谓“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贼”。在统治者眼中,自是不止抢劫杀人的才是盗贼,起事的义军战士,当然同样也是盗贼。而对於“盗贼”,依照汉法,惩罚是极其严峻的。

一方面,除对於“盗贼”本身,视为大逆不道,其本人被处死刑,其之父母妻儿也会被处刑,乃至祖父母也要受刑外,同时还有首匿罪、通行饮食罪,来做相关的补充处罚。

首匿罪,意为首谋匿藏,凡敢於匿藏“盗贼”者,即按此罪论处;通行饮食罪,指的是给“盗贼”提供情报、当向导、供给饮食,犯下此罪的,亦处死刑。

另一方面,还有两个法律,则是专门用来惩办对“盗贼”镇压不力的官吏。

一个叫沈命法,沈者,同没,藏匿之意,命,指亡命的盗贼,该法规定,如果出现盗贼而没有发觉,或者发觉了,没有去捕捉,两千石以下,即郡守以下的地方长吏至主管盗贼的小吏,都要处死。这条法律是武帝时期颁布的,那个时候盗贼蜂起,因此法而被处死的官吏甚众。

另一个叫见知故纵法,此法规定,官吏得知别人犯法,特别是盗贼,必须举报,不告者与犯人同罪。对应判刑者而不判的,是为故纵。此法令无疑是在鼓励官吏宁可错杀,也不能错放。

其余的那些法条不说,便这个沈命法,在武帝颁布后不久,便显现出了它负面的一面,即是为了避免因不能及时报案而祸及自己,连累上司,许多主管盗贼的小吏索性就将起盗贼之事隐匿不报,而他们的上官们也以同样的考虑,纵容下级不要报案,结果就导致上下欺瞒,盗贼反而是越来越多。

武帝时期如此,现下亦是这样。

因此,高长他们聚众起事的这件事情,目前为止,县中其实还没有报上郡府。县里边报上去的,只有董次仲、刘小虎等而已,——那还是因为董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目录
穿越元末,汉风雄烈
返回顶部